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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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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0 | |||
一、项目概况 华顺大厦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该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外立面由外饰面砖及横明竖隐玻璃幕墙组成,玻璃幕墙位于裙楼之上5-21层,竣工时间约为1994年,玻璃幕墙总面积约1450㎡。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位于该建筑18-21层,针对建设单位所在楼层进行相应维修改造,涉及玻璃幕墙面积约850㎡,对应涉及需处理漏水问题的外饰面砖约50㎡。我中心拟对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 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2.4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安排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或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或承诺中选后、签订合同前完成入川登记或录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我中心处获取。 2.获取方式: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华顺大厦20楼20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采购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采购人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服务。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华顺大厦20楼2001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华顺大厦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8-86610036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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